第六章 附 則
  • 第 卅七 條:本章程未規定事項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  • 第 卅八 條:本會辦事細則由理事會訂定之。
  • 第 卅九 條:本章程經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通過,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,變更時亦同。
中華民國產物保險核保學會章程
  • 民國八十年一月廿三日成立大會通過
  • 民國八十二年三月三日會員大會修正通過,經內政部(82)內社字第八二○八八九五號函核備
  • 民國八十四年三月廿三日會員大會修正通過,經內政部(84)內社字第八四○九六一九號函核備
  • 民國八十五年三月十三日會員大會修正通過,經內政部(85)內社字第八五一二○四二號函核備
  • 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五日會員大會修正通過,經內政部(87)內社字第八七一一二五四號函核備
  • 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十三日會員大會修正通過,經內政部94.5.19台內社字第○九四○○七三○九一號函核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