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(02)2506-5941 (02)2507-1566#149
-
E-MAIL
weiwei@nlus.org.tw -
學會地址
104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13樓
105
08月 26日
民法在保險法上運用之簡介--為什麼學了保險法還要學民法
【演講大綱】1.以圖解/表解的方式,依保險法的章節與作業實務,分別介紹需要用到的民法原理與觀念,以便讓保險法與民法的學習合而為一。
2.責任保險的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是什麼意思。
時 間:(台北場)民國105年9月27日(星期二)PM02:00
(台中場)民國105年9月22日(星期四)PM02:00
(高雄場)民國105年9月23日(星期五)PM02:00
地 點:(台北場)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13樓產險公會教室
(台中場)台中市文心路四段821號4樓泰安產險台中分公司
(高雄場)高雄市新興區忠孝一路456號5樓泰安高雄分公司
主講人:徐當仁先生(兆豐產險顧問、核保學會理事)
【有關報名事項請洽詢各公司承辦人員或教育訓練人員】
【本場演講會上課資料請參加人員自行於本網站下載,開放下載時間為9月20日】
【本演講會原訂9月27日台北場,因遇颱風延期至10月7日(星期五)舉辦。】
主講人
徐當仁先生 (兆豐產險顧問、核保學會理事)
演講會時間
(台北場)民國105年9月27日(星期二)PM02:00 (台中場)民國105年9月22日(星期四)PM02:00 (高雄場)民國105年9月23日(星期五)PM02:00 |
會場位置
(台北場)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13樓 產險公會教室
(台中場)台中市文心路四段821號4樓 泰安產險台中分公司
(高雄場)高雄市新興區忠孝一路456號5樓 泰安產險高雄分公司